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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解读

日期:2026-02-12

一、标准概况

标准编号:GB/T 37099—2026(代替GB/T 37099—2018)

标准名称:《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

实施时间:2026年5月1日

二、标准修订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十四五”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着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中亦明确要求“加快物流绿色化转型”。当前,我国物流业绿色化转型进入关键阶段。部分头部企业在新能源替代、循环包装、碳管理等领域形成示范,但绿色实践难以量化、难以对标、难以验证等问题依然突出,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策引导、市场激励与行业协同的精准落地。

2018年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GB/T 37099—2018)首次提出了绿色物流的概念,为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然而,面对“双碳”战略的新要求、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渗透、新能源装备的广泛应用以及ESG理念的深入实践,2018年版的标准在管理引导、技术应用以及温室气体核算等方面亟待加强。例如,在管理方面,原标准对绿色物流的系统性顶层设计引导不足;在技术前沿响应上,对新能源设备、绿色建材、数智化运营等新实践缺乏针对性的度量指标;在核算精度上,对温室气体及不同污染物的核算边界有待进一步细化,以支撑企业精准减排与合规管理。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确立了物流活动的绿色物流指标构成,描述了指标说明与核算方法,适用于有物流活动的企业的绿色物流指标选用和核算。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给出了“绿色物流”“可再生能源”“共同配送”“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气态污染物”“新能源载运工具”“新能源装卸搬运工具”“清洁环保载运工具”“绿色建材”的术语和定义。

与2018年版相比的变化在于:

——更改了“绿色物流”“可再生能源”“共同配送”的定义,使其更符合当前产业实践;

——删除了“容积率”“降解塑料”“可再利用材料”“减量化包装”等术语,提升了指标的专业聚焦度;

——增加了“新能源载运工具”“新能源装卸搬运工具”“清洁环保载运工具”“绿色建材”的定义,体现了装备升级趋势。

(二) 绿色物流指标构成。

标准确定了“管理、资源、运营、环境”四大类一级指标,旨在加强系统性管理、细化绿色资源管理、提升智慧运营水平、精准核算环境影响,以全面响应“双碳”目标与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具体变现为:

1、管理指标。

将二级指标“管理”更改为一级指标“管理指标”,凸显了其对整个绿色物流体系的顶层设计与统领作用。

新增了“组织与规划”和“制度与体系”两个二级指标,引导企业从零散的绿色实践,迈向系统化的绿色管理。

删除了原三级指标“物流管理体系”“物流运营方案”“物流信息化水平”,其核心内容已被“组织与规划”与“制度与体系”指标所涵盖和升华,删除可避免指标重复。

2、资源指标。

(1)设施方面。

将“库区绿地率”更改为“绿化覆盖率”,不仅包含地面绿化,还鼓励屋顶、立面等立体绿化,维度更全面,更能更有效地引导节点生态功能提升。

新增了“绿色建材使用率”“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储能系统”“雨水回收循环利用系统”,将绿色延伸至建材生产与建筑运营全周期。“绿色建材”从源头减少隐含碳;“可再生能源与储能系统”推动节点用能清洁化;“雨水回收”促进水资源循环,共同构建节能、低碳、循环的绿色基础设施。

删除了“物流节点选址”“容积率”,这两项本质是国土空间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强制性或前置性约束条件,与绿色物流关联度不高。

(2)设备方面。

将“清洁能源装卸设备占比”更改为“新能源装卸搬运工具比重”,装卸搬运作业多集中于仓库、场站等物流节点内部,作业环境相对固定,具备优先推广应用纯电、氢能等新能源装备的有利条件;将“场库高效灯具占比”更改为“高能效设备比重”,涵盖所有用能设备,不限于灯具,引导更全面的能效提升。

新增了“能源计量器具应用率”,为精准核算能耗、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数据基石,是其他设备类指标有效落实的前提。

(3)能源方面。

将“场库单位容积能耗”更改为“物流节点单位容积能耗”“物流节点”术语更统一、科学;将“载运工具百吨(立方米/车)公里燃料消耗量”更改为“载运工具吨公里能耗”,能耗核算统一为“吨公里”标准单位,并通过折算标准煤,实现了不同能源类型和运输方式能耗的可比性,使核算更公平、科学。

(4)包装方面。

将“生物降解塑料包装材料使用率”更改为“生物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率”、“减量化包装材料使用率”更改为“减量化包装使用率”,将评价焦点从“材料属性”转向“实际应用”。引导企业不仅关注采购了什么材料,更要确保其在物流作业中得到实际使用,指标更贴合运营实际。

新增了“再生材料包装使用率”“环保油墨使用率”,在“减量”和“降解”基础上,补充“循环”与“无毒”维度。“再生材料”鼓励使用回收料,形成闭环;“环保油墨”减少生产与废弃过程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实现全链条环保。

删除了“可再利用包装材料使用率”,其内涵与新增的“再生材料包装使用率”有重叠,且对包装“再利用”的考量,已并入运营指标中的“周转器具循环使用比重”和“物流包装回收率”。

3、运营指标。

(1)设施设备利用方面。

将“场库单位面积(容积)吞吐量”更改为“物流节点单位面积(容积)利用率”,引导企业在单位空间内实现更高强度的有效利用,更符合绿色物流集约、紧凑的发展原则。

删除了“载运工具载重量(容积)利用率”,载运工具的利用效率已由更综合、更科学的“实载率”指标体现;删除了“机械设备使用率”,该指标过于宽泛,且与绿色物流的关联度不高。

(2)物流作业方面。

新增了“实载率”,旨在提升单车运输效率,减少空驶;“散货密闭覆盖率”,控制抛洒扬尘污染;“铁路和水路货运周转量比重”,引导长途运输向更低排放的运输方式转移;“重复用水量比重”,促进节水。

删除了“货损率”“不合格品(含废弃物)合规处理率”,这两项指标主要关乎质量安全与合规处置,属于企业运营的基本要求,而非衡量物流过程绿色水平与资源效率。

(3)新增了“数智化运营”二级指标,下设“电子面单使用率”“智能设备覆盖率”“能耗智能监控率”“智能调度覆盖率”,首次引入“数智化”的维度,这些指标分别引导流程无纸化、作业自动化、能耗可视化和调度优化,明确了智慧技术是实现绿色转型不可或缺的催化剂。

4、环境指标。

(1)温室气体方面。

将原“单位业务量温室气体排量”拆分为“运输活动单位业务量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物流节点单位业务量温室气体排放量”,运输活动与物流节点的排放机理、核算方法和减排路径截然不同。拆分核算使责任边界更清。

(2)固液体污染方面。

将“固液体污染”更改为“固体废物”和“液体污染物”两个独立二级指标。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固体污染物”修订为“固体废物”,且固体废物和液体污染物在形态危害特性、处理标准和法规要求上均不同,分开设置更科学、更严谨。

(3)噪声污染方面。

新增了“作业岗位噪声暴露控制率”。该指标引导企业不仅要对周边社区负责,更要主动采取工程或管理措施保护长期暴露在噪声环境中的一线员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绿色发展理念。

四、标准实施的意义

本标准为有物流活动的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统一且可操作的技术工具。其实施将产生以下三个层面的积极影响:

(一)有效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

通过实施本标准,企业可依据统一的核算方法,对仓储、运输、包装等各环节的能源与资源消耗进行精准计量与比对,有助于企业识别高耗能、低效率的运营短板,将绿色实践转化为企业可持续的经济收益。

(二)切实改善作业环境与履行社会责任。

通过实施本标准,企业增加新能源设备、落实散货密闭作业、减少污染物和噪声源,可推动切实改善一线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有助于增强员工归属感与社会认同感,也履行了对周围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

(三)精准量化环境绩效并支撑绿色转型。

通过实施本标准,使环境指标变得可测量、可管理、可验证。同时,全行业采用一致的核算口径,为国家推进“双碳”战略目标提供真实、透明、可核查的数据支撑,有效推动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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